正文 因未按规定承担小微企业押品评估费等事由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被罚100万元 admin V管理员 /2023-12-22 /64 阅读 1222 此篇文章发布距今已超过272天,您需要注意文章的内容或图片是否可用! 12月22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兴业银行深圳分行因未按规定承担小微企业押品评估费,未区分押品风险状况、统一要求小微企业购买抵押物财产保险,被罚款100万元。 时任兴业银行深圳分行小企业部总经理的郭健宝对兴业银行深圳分行未按规定承担小微企业押品评估费,未区分押品风险状况、统一要求小微企业购买抵押物财产保险负有责任,受到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